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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保固
產品保固條款
一、 保固期限與維修時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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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保固: 本公司產品在正常使用下,自出貨日起享有一年保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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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修承諾: 自本公司收到貨品日起,維修作業時間為 14 個工作日(含寄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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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修後保固: 經維修過之產品,針對相同問題提供三個月延長保固;若原保固期剩餘時間長於三個月,則以原保固期為準。
二、 新品不良 (DOA) 規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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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義: 產品交付客戶 一個月內,發生「無法顯示畫面」、「無法開啟電源」或「控制鍵功能失效」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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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置: 經判定符合 DOA 條件者,本公司將免費更換新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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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除條款: 若有下列情事,不適用 DOA 免費更換,僅能依一般維修流程處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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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不清、被更改或撕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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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固貼紙不完整或破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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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件或線材不齊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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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 LH、LF 系列外,客戶自行拆機單板退回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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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不符合建議之週邊零件(如非原廠變壓器、電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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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售後維修 (RMA) 作業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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號碼申請: 寄回故障品前,必須先聯繫本公司申請 RMA 號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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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示與包裝: RMA 號碼需清楚標示於外箱。故障品須以原包裝或適當材料妥善包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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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若未標明 RMA 號碼,本公司將原件退回,運輸費用由客戶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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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失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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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MA 號碼申請後超過 6 個月未結案者,該號碼自動取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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貨到後若客戶超過 6 個月未回覆處理方式,本公司不再負擔保管責任並直接結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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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保固排除與限制(RMA 排除範圍)
即使在保固期內,若發生下列情事,則不在免費保固範圍內,需視情況收取維修費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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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為或外部環境因素: 使用不當、疏忽、天災(火災、水災、雷擊、電擊等)或外力撞擊導致機構/面板損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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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依規範操作: 未按說明書操作、自行拆卸或交由非授權人員維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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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示器特性損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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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時使用固定畫面、待機未用螢幕保護程式而導致之影像烙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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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度貼紙變色: 代表使用環境溫度過高,屬於環境因素不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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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損害: 運送過程中所導致之損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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亮/暗點規範: 依照原購買產品之檢驗規範/判定標準辦理。
五、 維修費用與運輸費用
註1:保固內若判定為「No Trouble Found (無問題)」或「不符保固範圍(人為損壞)」,客戶需負擔所有運費與相關維修費。
六、 免責聲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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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對於產品在不當安裝、維護、使用或改裝過程中所造成之損壞,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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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潔禁令: 嚴禁使用含有氨水或酒精類清潔劑擦拭液晶顯示器表面或外殼。因上述行為導致之損壞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七、 附則與權利保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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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對因產品故障導致之資料遺失、營運中斷或任何衍生性/間接性營業損失,概不負連帶賠償責任。送修前請務必自行備份重要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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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、新增或刪除本保固條款之權利,變更後之條款將公告於本公司官方網站,恕不另行個別通知。
類別 | 維修費用 | 運輸費用分擔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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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固外/人為損毀 | 依工時及材料計費 | 兩趟運費皆由客戶支付。 |
一般保固內 | 原則免費 (註1) | 客戶支付寄回運費;本公司支付寄返運費。 |
新品不良 (DOA | 免費更換 | 兩趟運費皆由本公司負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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